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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西陸 實習生/任飛)廣州市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出台,預計明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車銷售將迎小高峰。
  10月28日下午召開市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和《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市民購買新能源小轎車最高可獲12萬元補貼,2013年1月1日之後購買了列入國家目錄、但未享受補貼的新能源車可以追溯補貼。
  根據《暫行辦法》,市財政補貼分為車輛購置補貼及充電設施建設補貼。對於車輛購置補貼,根據國家和省要求,按照地方與中央補貼1:1,且不退坡的原則實施,體現了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支持力度。同時,為防止對個別低價車型過度補貼的情況,辦法對乘用車明確了車價60%的補貼上限。對於充電設施建設補貼,根據試點情況,綜合參照北京、上海、杭州等地補貼標準,提出對於充電設施建設原則上可給予投資額(不含土地費用)30%的補貼。
  2013年國家出台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最新標準為3.5萬元至6萬元,乘用車以純電行駛里程(R)為標準,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每車補貼3.5萬元,純電動乘用車80≤R<150每車3.5萬元、150≤R<250每車5萬元、R≥250每車6萬元。加上廣州市1:1的補貼標準,普通消費者購買家用小汽車最高可獲得12萬元補貼。
  廣州的補貼額度在全國88個新能源汽車示範城市中處於怎樣水平?“廣州的補貼是比較高的,補貼標準已經和深圳一樣。國家試點期是3年,2014、2015年是在2013年的基礎上有一個退坡——每年降低5%,但是廣州是採取不退坡的方式,每年都是一樣的。如果購買新能源汽車,一般用車的話,最高可以享受的補貼是12萬元;如果你購買一輛大巴的話,那就是補貼30萬至50萬元。”市發改委總經濟師周青峰說。
  近期,雲南昆明等多個城市的新能源汽車遇冷的消息不斷出現在各大媒體報刊上,各地補貼政策未落地及配套設施不完備是主因。業界預測,隨著購置稅優惠和各地補貼政策的陸續出台,新能源汽車銷售有望在明年上半年出現銷售小高峰。
  對此,周青峰說:“對1萬輛任務的完成還是有充分信心的,各界都在等待的補貼辦法,還有充電基礎設施管理辦法已經出台,這兩個明確之後,我們預計明年上半年,銷量會有一個很大的提升。”  (原標題:2013年後購入新能源車可享受補貼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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