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10月24日訊 記者餘瀛波 記者今天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日前,東風汽車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的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14年10月24日起,召回以下部分汽車,共計11055輛。
  其中包括:2011年9月23日至2013年12月5日生產的部分進口途樂汽車 ,共計10輛;2010年9月2日至2011年11月19日生產的部分瑪馳汽車,共計623輛;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1月19日生產的部分新陽光車10422輛。
  同時,日產(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也向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召回2013年3月15日至2014年1月7日生產的進口英菲尼迪 QX56和QX80汽車,共計61輛。受零件供貨渠道和運輸因素的影響,此項召回工作自2014年11月19日起實施。
  據瞭解,本次召回範圍內部分車輛由於供應商製造原因,駕駛位前氣囊展開時,氣體發生器內部壓力可能會異常上升,極端情況下氣體發生器可能會出現破損,存在安全隱患。  (原標題:萬餘輛新陽光汽車及部分進口英菲尼迪將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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