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益陽6月14日訊(滾動新聞記者 劉雙 通訊員 丁賢 傅愛軍)益陽男子彭某懷疑妻子與“連襟”(妻子妹妹的老公)朱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便產生了報複的念頭。他將買來的硫酸潑向朱某,導致朱某頭面部、胸部、雙上肢、背部多處燒傷構成一級傷殘。6月11日上午,該案在湖南省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公訴人指控,2013年3月,彭某準備了汽油等欲傷害朱某未果後,購買了3瓶硫酸。他將其中一瓶分裝200多毫升到一個空瓶內,存放在自己的黑色轎車內。
  同年6月11日12時30分左右,彭某駕車前往赫山區岳家橋鎮,途經衡鸞公路岳家橋村時發現朱某牌號為湘A*****的轎車,彭某發現朱某躺在轎車駕駛位上睡覺(駕駛室車窗打開),便返回自己車內取出裝有硫酸的瓶子,將硫酸潑到朱某頭部後逃離現場。朱某全身多處燒灼傷並重度瘢痕形成,面部容貌重度毀損,雙眼僅有光感,構成重傷,系一級傷殘。
  公訴機關認為,彭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依法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後,法官宣佈將擇日宣判。  (原標題:男子疑心妻子與妹夫有外遇 向“情敵”潑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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