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高星 通訊員江琺)刷信用卡時瀟灑仿佛不是自己的錢,等到還款時捉襟見肘,被銀行告到法院。昨天記者從江漢區法院獲ssd固態硬碟壽命悉,惡意透支12萬多元無法償還的“卡奴”李某獲刑5年半。
  李某在2008年10月和2009年11月,辦理了兩張信用卡。李某自己經濟實力有限,他明知道自己沒有還款能力,卻持兩張信用卡四處消費、取現揮霍。至2011年7月,李某尚未歸還的銀行本金超過12萬元。經過發卡銀行的兩次整合負債催收後,3個月仍無意歸還,銀行只好以涉嫌信用卡詐騙報案。警方去年6月14日將李某抓獲。
  李某落網後,對自己的行關鍵字行銷為供認不諱,而銀行也因為有專門的風險控制部門,早已準備好了周全的訴訟材料。法院審理認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持信用卡超過規定期限透支,並經發卡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惡意透支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原標題:信用卡透支12萬 男子獲刑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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